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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赣州发展集团廉政之花永葆灿烂

作者:    日期:2012年05月07日    点击数:25680

2012年2月29日,赣州发展集团被市纪委命名为“赣州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”,这不仅展现了该公司近年来坚持廉政文化建设的成效,也是对该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最有力的褒奖。自2009年9月该公司印发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—2012年实施意见》以来,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,准确把握廉政文化建设的内涵,在企业文化建设中拓宽思路创新纪检监察工作,结合公司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廉政文化进企业活动,不断提升廉政文化的吸引力和渗透力。

优化企业文化以育廉

走进该公司让人感受最深的是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:一楼大厅设置了廉政文化作品专区;每一层楼道里,一幅幅廉政格言图画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;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的廉政格言警句,以及办公电脑上的廉政屏保,让每位员工时时受到警示;公司门户网站、图书室开辟廉政文化建设专栏,建立廉政文化书架,以便公司员工学习和查阅。一系列措施的落实,使廉政文化扎根于每位员工的内心,对廉政精神形成共识、继而成为信仰,从而产生了强烈的使命感、荣誉感和责任感,并自觉付诸于行动,使其形成强大动力,发挥巨大的整体优势,从而增强公司的向心力和凝聚力,形成一种文化育廉管理模式。

强化教育载体以促廉

塑造一支廉洁奉公的党员干部队伍,教育是关键,而如何创新方式方法、增强工作实效,教育载体至关重要。该公司每年在开展各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,大力开展廉政教育活动。即由公司领导给全体员工上一次廉政党课,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、地位观、利益观,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;组织公司全体员工观看廉政教育影片和警示教育片,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职工切实加强党性修养、增强法纪意识,追求阳光理念,增强廉洁从业自觉性;利用逢年过节、干部提拔任用等时机,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谈话,要求大家增强自律意识、责任意识、节俭意识,严格要求自己,认真履行职责;开展帮贫扶困公益活动,让全体员工在献爱心的过程中思想受到教育、心灵得到净化。同时,将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公司教育培训规划,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,教育党员干部自重、自省、自警、自励,时时刻刻拒腐防变。

完善廉政制度以保廉

完善的制度是廉政建设成为工作常态的重要保障。长期以来,该公司不断拓宽监督渠道,大力强化监督措施,形成了结构合理、制约有效的监督运行机制。一是开展“制度回头看”活动。相继制订、修订了《关于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》、《工程项目建设廉洁自律规定》、《中层管理人员廉洁谈话制度》、《招标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企务公开制度》、《内部监察审计工作制度》、《重大事项内部监督实施细则》等制度及廉洁文化创建等的廉洁从业制度体系。使公司工作作风得到明显转变。公司项目合约部、监察审计部对经营性合同、项目合同、项目建设进行事前、事中、事后全程介入,严格执行各项法规制度,实行“热炉法则”真抓实干,有效杜绝违规事件发生。二是组织中管人员向公司党总支签订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》。要求各责任主体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也就是在履行经营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。通过签订责任书,促进增强廉洁从业自觉性,明确职责,转变作风,树立起勤廉务实的精神,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。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。实行公司领导班子“双向进入,交叉任职”,坚持党组织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。涉及重大事项决策、重要干部任免、重要项目安排、大额资金使用等,严格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。对公司人事调整、招标承建、资金使用等充分发扬民主,广泛听取意见后实施。切实执行“集体领导、民主集中、个别酝酿、会议决定”制度。